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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辅导】这里有一份增值税抵扣攻略 ,请查收!

2018-01-30 宁波国税

敲黑板!敲黑板!


增值税

增值税抵扣凭证大家族又多了一个新成员啦!根据最新的《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也可以抵扣。


自从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链逐渐完善。但是,相对应的抵扣凭证也越来越多,抵扣条件、凭证类型五花八门,让很多财务人员直呼头疼。


到底抵扣是咋回事?哪些凭证可以抵扣?今天让小编来给大家整理解释一下吧。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票面税额抵扣

从货物销售方、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提供方取得,是最主要的扣税凭证。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应当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自行打印销货清单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不得抵扣。


二、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按票面税额抵扣

从机动车零售商处购入新机动车时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用于车辆注册上牌、缴纳车购税和增值税抵扣。


纳税人购入新机动车用于批发零售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购入二手车,应当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如果需要抵扣增值税,还需一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按票面税额抵扣

根据《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第七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四、通行费发票—按票面金额计算抵扣

根据《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第七条规定:


(1)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3)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注意高速公路、一级、二级公路的道路通行费发票准许凭票计算抵扣的时间哦。


五、农产品收购发票以及农产品销售发票—按票面金额计算抵扣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小编有话说

1、大家有没有看出来有凭增值税专票进行计算抵扣的情形?

现在均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不再开具其他收购凭证,否则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金。


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票面税额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对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可根据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申报抵扣。


七、完税凭证——按票面税额抵扣

企业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是准予抵扣的。


纳税人凭完税证明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TIPS—认证时间

(1)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3)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发票、完税凭证是没有认证期限的,企业可以在取得之后的任意期限内申报抵扣


来源:宁波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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